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提醒 全体党员干部: 日前,省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五一端午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 2.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 3.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 4.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 6.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租车借车; 7.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8.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体党员干部要保持敬畏之心,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决摒弃侥幸心理、麻痹心理、惯性心理、虚荣心理、从众心理,时时处处事事讲规矩、知敬畏、明底线,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预祝全体党员干部节日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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