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派出机关和派驻机构的关系?”“派驻机构怎样统筹监督资源?”“派驻机构如何加强自身建设?”“怎么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如何做好问题线索处置?”……
8月26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省纪委监委机关以“学《规则》 促履职”为主题举办青年论坛“特别专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侯淅珉及在家的委领导出席活动。活动由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胡爱民主持,来自委机关相关部室、派驻机构的9名同志,围绕论坛主题进行分享交流。
本次论坛活动采取与主持人“一问一答、有来有往”的互动访谈形式进行。在青年论坛“特别专场”第一环节,3名省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围绕派驻机构改革、派出机关与派驻机构的关系、派驻机构的主责主业等问题开展分享交流。
“派驻监督本质是政治监督,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就是监督执纪问责。我省派驻机构改革大致经历了3次比较大的调整……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连续三年荣获湖北改革奖。”伴随着掷地有声的话语,省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吴晓军道出我省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迈进的过程和成果。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第13条规定了监督检查部门协助分管领导联系派驻机构的6项日常工作,完善了对派驻机构指导联系的具体内容。
第七监督检查室副主任宋伟认为,作为派出机关相关部门,要在沟通联系、指导会商、服务协调、督导考评上下功夫。及时传达领导指示精神,通报有关情况,交流研究工作;做好日常工作指导、审查调查指导,并根据工作需要深度介入、具体指导;做好纪律审查协调保障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的指导督促。
《规则》规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是派驻机构的主责主业之一,而问题线索是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源头和基础。前不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也在第17条中对派驻机构线索流转分办、处置提出具体要求。
结合学习贯彻两项制度,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陈淼认为,围绕问题线索处置时效性,案管室将采取“线上提醒+线下督办”的方式进行督促指导;围绕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发挥统计分析职能作用,从数据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纠正偏差;围绕问题线索处置长效化,修订完善我省线索管理相关制度。
“对于派驻机构而言,应当在提高移送标准方面主动向前一步;对于监督检查室而言,应当在监督指导协调方面主动向前一步;对于案管部门而言,应当在制度设计、线索督办方面主动向前一步……”围绕派驻机构在指定管辖案件的办理程序、移送标准、与市州纪委监委协调等方面困惑,陈淼给出答案。
在青年论坛“特别专场”第二环节,3名派驻机构纪检监察组长、副组长围绕完善派驻机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与驻在单位的联系沟通、落实报告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分享交流。
派驻机构是督促主体责任层层落实的重要力量,《规则》规定,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经常与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要加强与驻在单位机关党委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发现和通报问题。
交换意见是派驻机构和驻在部门联系沟通的重要手段。“抓住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召开,宣教月活动、重要法规出台、领导重要讲话等有利时机,围绕时事重点、热点交换意见,促进主动履责。”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孙晓蓉认为,加强沟通联系应当在建机制、讲策略、提能力上下功夫。
在如何具体落实与驻在部门党组定期会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童波认为,要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会议程序上体现上对下的监督;会议突出坚持问题导向。此外还可以在专题会之外探索补充形式。
派驻监督是“四项监督”的汇聚点,只有统筹衔接好各项监督,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规则》对此也作出了规定。
“派驻机构在正确把握自身角色定位的前提下,利用方便联系上下左右的优势,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衔接省纪委机关部室,其它纪检机构,巡视、审计、统计、财务等专业机构,驻在部门党组,纪检组织等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孙晓蓉以开展中小学食堂侵害学生利益专项整治工作为例,介绍了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组组”联动、“组地”联动、“组校”联动的做法。
《规则》规定,派驻机构按照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原则,结合实际设置内设机构或明确人员分工。
“正确面对‘人少事多’的客观实际,保持积极作为的良好心态;坚持‘螺丝壳里做道场’的极致思维,明责不漏项,确责不漏人,运转不断档,衔接不掉线;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根本原则,通过‘室室’分工,室内人员的‘相对’分工,归口管理,以制度规范防止风险隐患。”围绕如何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郑军这样说。
在青年论坛“特别专场”第三环节,3名派驻机构室主任围绕如何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做好问题线索处置、确保办案安全、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等方面开展分享交流。
《规则》第32条规定,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应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并明确了9种日常监督方式。“我们通过日常性参会,压实主体责任;通过项目化跟进,开展专项监督;通过闭环式管理,提升监督质效,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主任江婷婷介绍工作做法。
围绕派驻机构如何做好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任何贝认为,“研判是基础,处置要依规。派驻机构要处置的问题线索,是对大量的信访举报、线索材料所涉及的对象、问题、事项、性质等进行认真甄别、筛选,经组领导集体研究,并依规审批而来。对问题线索要专人管、定期清。”
巡视巡察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的政治监督。《规则》第36条明确了派驻机构从4个方面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内部巡察。
“充分发挥内部巡察这个综合监督平台的作用,推进派驻监督与内部巡察监督同频共振,能够不断提升我们精准有效发现问题的能力。”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主任朱静怡说,“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并不是重复的监督,通过建立‘发现-交接-处置-反馈’的工作回路,多方力量、多种监督就能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把问题找深查透、整改到位。”
参加论坛的青年干部纷纷表示,这次论坛活动形式新颖,生动活泼,内容聚焦,对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很有启发。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