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

发布者:监察处发布时间:2023-11-21作者:浏览次数:10

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促进党员干部学纪明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强化监督协调,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实行完善工作机制、督促部门履职,融合推进三管齐下,凝聚起强大工作合力。推动构建纪律教育齐抓共管大格局,形成各级党委(党组)主抓、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让各方力量共同抓深抓实抓细纪律教育。督促职能部门发挥职责,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机关工委、党校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督促将纪律教育切实纳入工作职责、融入日常工作,做到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加强纪律教育的同时,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固本培元,不断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把纪律教育融入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开展纪律教育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摒弃看客心态,坚决防止教育就是宣传的错误思想,树牢纪检监察干部人人都是纪律教育者的意识,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主动结合工作职责,深入思考、精心谋划、统筹安排纪律教育工作。实行全链条管理,将纪律教育融入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办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处理处分、以案促改全过程,在每项日常工作中都注重做好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道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注重全要素保障,把纪律教育工作情况纳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范围,加强调研督导、考核评价,对成效较好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严肃处理。

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加强纪律教育的目的不是把领导干部的手脚捆住,而是让领导干部知底线、明红线,在纪律和规矩的范围内更好地干事创业。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纪律教育的同时,要约束激励并重,精准把握政策策略,积极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的严肃处理,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的强烈信号,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大胆开展容错纠错,通过法规解读、发布指导性案例等方式,做到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推动干部敢担当勇担当。做实回访教育,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帮助受处分人员深刻认识错误,鼓励放下包袱,轻装前进,积极工作,大胆干事。

纪律教育不能一蹴而就,必须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的韧劲,不断提升纪律教育质效,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始终心中有戒,行不逾矩,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在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中贡献力量。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